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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101年度「市長盃」劍道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 旨:發展全民體育,提倡全民運動,促進身心健康,提高劍道技術水準。
二、指導單位:基隆市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基隆市政府
四、承辦單位:基隆市體育會
五、執行單位: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
六、協辨單位:基隆市立體育場
七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3月25日(星期日)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。
八、比賽地點:基隆市立體育館(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)。
九、比賽項目:團體得分賽、過關賽、個人賽
團體得分賽: PS.(體育館二樓看台整修中不得進入,如有不便敬請見諒)
1. 社會男子團體組 2. 女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)
3. 高中男子團體組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 4. 高中女子團體組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
5. 學生男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、博士學生)
6. 國小高年級團體組(五、六年級) 7. 國小低年級團體組(四年級(含)以下)
8. 國小團體組一、二、三年級 9. 國小團體組四、五、六年級(第8、9組限基隆地區國小學校參加)
過 關 賽:PS(出賽人數最多三人最少一人) *本市特色比賽模式(冠軍增加獎金以資鼓勵)
1. 社會男子團體組 2. 女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)
3. 學生男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、博士學生)
4. 國小高年級團體組(五、六年級) 5.國小低年級團體組(四年級(含)以下)
個 人 賽: 1. 社會男子個人賽 2. 女子個人賽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)
3. 學生男子個人賽(各縣市之各級國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學生)
4. 高中男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 5. 高中女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
6. 國中男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 7. 國中女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
8. 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(五、六年級) 9. 國小中年級男子個人賽(三、四年級) 10. 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(一、二年級) 11. 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(五、六年級)
12. 國小中年級女子個人賽(三、四年級) 13. 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(一、二年級)
十、參加資格:
(一) 團體賽:a、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b、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,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。
(二) 過關賽:a、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b、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,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。
(三) 個人賽:a、自由參加。
b、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,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
以備檢查,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,不准出場比賽。
十一、比賽規則:採國際劍道聯盟(FIK)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。
十二、參加規則: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,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〈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,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。〉
〈1〉團體得分賽:
1.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。
2.每場出賽人數三人,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。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(得隨場變更),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。
勝負:a、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。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;倘平手時,則以代表
賽不計時勝負一次。
b、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:如三隊以上相等,以
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;倘相等時,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。
〈2〉過關賽:
1.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。
2.每場出賽人數三人,出場未達一人時以棄權論。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(得隨場變更),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。
3.勝負:a.計時三分鐘,勝負一次賽。勝者繼續,敗者淘汰,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,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,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,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。
b.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;如三隊以上相等時,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;又不能決定時,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。
〈3〉個人賽勝負:計時三分鐘,勝負三次賽。時間到平手時,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。
十四、竹 劍:劍之長短、重量、以國際劍道聯盟(FIK)之規定為準,如違規使用,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。
十五、報名辦法:
日 期:自即日起至3月7日截止星期三(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)。
報名處: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-2號3F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簡至毅收
電話:(02)24270807 0939-03837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,
原則上請以e-mail 報名 e-mail : kendochien@gmail.com 報名後未收到E-MAIL回覆請來電確認
報名費:團體組:得分賽每隊1,200元整,過關賽每隊1,200元整,個人賽每人300元整,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(內含保險和便當)。大會提供團體組及過關賽教練便當每隊1名。
十六、抽 籤:訂定於3月9日(星期五)於晚上19:00抽籤。
地址: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106-1號 (基隆安樂區新西里里民會堂)
十七、獎 勵:
1. 團體組:每組錄取前四名,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,第四名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
2. 過關賽:每組錄取前四名,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,第四名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
3. 個人賽:取前六名,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,四~六名獎狀乙張,以資鼓勵。
十八、申 訴:
1.比賽之爭議事項,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提出異議。
2.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,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3.如在比賽進行中,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,由單位領隊(教練)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,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,如抗辯成立,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以沒收,不得再提出抗議。
十九、附 則:
1.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,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。
2.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,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。
3.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,提出後不得更改,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,以棄權論處。
4.開幕式訂於101年3月25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,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。
二十、領隊會議:101年3月25日(星期日)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。
二十一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。
  留言時間:2012/1/27 下午 01:28:17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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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101年度「市長盃」劍道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 旨:發展全民體育,提倡全民運動,促進身心健康,提高劍道技術水準。
二、指導單位:基隆市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基隆市政府
四、承辦單位:基隆市體育會
五、執行單位: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
六、協辨單位:基隆市立體育場
七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3月25日(星期日)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。
八、比賽地點:基隆市立體育館(基隆市信二路四十號之一)。
九、比賽項目:團體得分賽、過關賽、個人賽
團體得分賽: PS.(體育館二樓看台整修中不得進入,如有不便敬請見諒)
1. 社會男子團體組 2. 女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)
3. 高中男子團體組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 4. 高中女子團體組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
5. 學生男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、博士學生)
6. 國小高年級團體組(五、六年級) 7. 國小低年級團體組(四年級(含)以下)
8. 國小團體組一、二、三年級 9. 國小團體組四、五、六年級(第8、9組限基隆地區國小學校參加)
過 關 賽:PS(出賽人數最多三人最少一人) *本市特色比賽模式(冠軍增加獎金以資鼓勵)
1. 社會男子團體組 2. 女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)
3. 學生男子團體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、博士學生)
4. 國小高年級團體組(五、六年級) 5.國小低年級團體組(四年級(含)以下)
個 人 賽: 1. 社會男子個人賽 2. 女子個人賽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)
3. 學生男子個人賽(各縣市之各級國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學生)
4. 高中男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 5. 高中女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
6. 國中男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 7. 國中女子個人賽〈限設籍及就讀基隆市者〉
8. 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(五、六年級) 9. 國小中年級男子個人賽(三、四年級) 10. 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(一、二年級) 11. 國小高年級女子個人賽(五、六年級)
12. 國小中年級女子個人賽(三、四年級) 13. 國小低年級女子個人賽(一、二年級)
十、參加資格:
(一) 團體賽:a、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b、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,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。
(二) 過關賽:a、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b、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,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。
(三) 個人賽:a、自由參加。
b、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,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
以備檢查,當場未能提出證件者,不准出場比賽。
十一、比賽規則:採國際劍道聯盟(FIK)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。
十二、參加規則: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,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〈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,決定比賽賽制及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佈之。〉
〈1〉團體得分賽:
1.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。
2.每場出賽人數三人,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。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(得隨場變更),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。
勝負:a、計時三分鐘勝負三次賽。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;倘平手時,則以代表
賽不計時勝負一次。
b、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:如三隊以上相等,以
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;倘相等時,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。
〈2〉過關賽:
1.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。
2.每場出賽人數三人,出場未達一人時以棄權論。每場賽前五分鐘提出場名單(得隨場變更),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。
3.勝負:a.計時三分鐘,勝負一次賽。勝者繼續,敗者淘汰,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,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,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,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。
b.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;如三隊以上相等時,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;又不能決定時,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。
〈3〉個人賽勝負:計時三分鐘,勝負三次賽。時間到平手時,則以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。
十四、竹 劍:劍之長短、重量、以國際劍道聯盟(FIK)之規定為準,如違規使用,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。
十五、報名辦法:
日 期:自即日起至3月7日截止星期三(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)。
報名處:204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207巷68-2號3F 基隆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簡至毅收
電話:(02)24270807 0939-038379 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,
原則上請以e-mail 報名 e-mail : kendochien@gmail.com 報名後未收到E-MAIL回覆請來電確認
十六、抽 籤:訂定於3月9日(星期五)於晚上19:00抽籤。
地址:基隆市安樂區新西街106-1號 (基隆安樂區新西里里民會堂)
十七、獎 勵:
1. 團體組:每組錄取前四名,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,第四名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
2. 過關賽:每組錄取前四名,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,第四名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
3. 個人賽:取前六名,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,四~六名獎狀乙張,以資鼓勵。
十八、申 訴:
1.比賽之爭議事項,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提出異議。
2.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,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3.如在比賽進行中,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,由單位領隊(教練)簽字蓋章並附保證金伍仟元整,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,如抗辯成立,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以沒收,不得再提出抗議。
十九、附 則:
1.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,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。
2.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,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。
3.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,提出後不得更改,如於規定時間內未克出場者,以棄權論處。
4.開幕式訂於101年3月25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,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。
二十、領隊會議:101年3月25日(星期日)早上8時整於體育館召開。
二十一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。
  留言時間:2012/1/20 上午 11:07:26      

  碩甫[高] (0624)  碩甫[高] 的e-mail是:wen0624g@yahoo.com.tw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碩甫[高]回應
 
陸軍官校劍道總教練黃煥彬範士八段紀念賽競賽規則
一、宗 旨:為紀念黃老師煥彬對劍道界長期的貢獻,無私無我犧牲奉獻的精神,確是值得後輩學習的典範,特舉辦本比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陸軍軍官學校。
三、承辦單位:陸軍軍官學校劍道校友會。
四、協辦及贊助單位:中華民國劍道協會、台灣劍道聯盟、高雄市劍道委員會、鳳山劍道協會、岡山劍道委員會、高雄醫學院劍道校友基金會。
五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3月31日(週六),上午8時30分開始。
六、比賽地點:陸軍軍官學校(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1號)。
七、比賽項目:
(一)社會男子長青組。(二)社會男子組。(三)大專及高中男子組。(四)女子組。
八、參加資格:
(一)社會男子長青組團體賽須於民國51(含)年之前出生者始可報名。
(二)社會男(女)子組團體賽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(三)大專及高中男子組團體賽以學校單位組隊參賽,不得跨校組成聯隊。
(四)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,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。
九、比賽制度:由主辦單位視參加隊數之多寡而訂定。
十、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。
十一、比賽辦法(團體得分賽):
(一)每隊報名註冊選手七名以內。
(二)每場出賽人數五人,出場未達三人時以棄權論,每場賽前提出出場名單(得隨場變更),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。
(三)勝負:
1.計時視參賽隊伍而定,勝負三次賽。
2.每隊勝負人數相等時以勝負次數判定之;倘若又相等時,則以代表不計時勝負一次賽決定之。
3.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;如三隊以上相等,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之多者為勝,仍然相等以該全賽程之得分數之多者為勝(惟代表戰之勝負人數及得分數不列入計算);又相等時,由該相關隊之代表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。
十二、竹 劍:劍之長短、重量,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之規定為準,如違規使用該場比賽以失敗論。
十三、報名辦法:
(一)日期:自即日起至101年3月2日(星期五)截止(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受理報名)。
(二)地址:830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1號 陸軍軍官學校體育組 收
(三)電話:(07)7903374 傳真:(07)7424162手機:0926-935302張中陽先生(傳真完後,請來電再確認收到否)
(四)E-mail:Kendoyang@yahoo.com.tw(電子郵件傳送後,請務必來電再確認收到否)
(五)報名費:團體賽每隊1000元,費用請連同報名表以現金袋掛號寄出。
十四、保 險: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大會統一投保(外國籍選手報名時須附上護照及居留證影本),其餘人員請自行辦理保險事宜。※選手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務必填寫正確,未填者、資料不全者無法辦理保險,視同放棄權益。
十五、抽 籤:訂於3月22日(星期四)下午2時,於本會舉行,屆時未出席單位由大會代抽,事後不得提出異議。
十六、獎 勵:每組錄取前六名由大會頒發獎盃、獎狀、高級護具裝具、竹劍等。
十七、申 訴:
(一)比賽之爭議事項,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提出異議。
(二)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,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十八、附 則:
(一)各隊如有不合規定之選手或冒名頂替者,經查屬實以取消資格論處。
(二)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,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。
(三)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賽,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會議處之。
(四)團體賽應於賽前15分鐘提交出場名單,名單提出後不得更改,如規定時間未克出場者,以棄權論。
(五)開幕式訂於3月31日上午8時30分於比賽場地舉行,各單位應於該日上午8時報到領取資料。
十九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正之。

陸軍官校劍道總教練黃煥彬範士八段紀念賽競賽報名表
參賽單位: 聯絡人/電話:
組別: □社會男子長青組 □社會男子組
□大專及高中男子組 □社會女子組
領隊: 教練: 管理:
※便當數量: 個;內含素食 個
編 號 姓 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段 位 備 考
1
2
3
4
5
6
7

1.請於101年3月2日(星期五)前將報名表及費用寄至報名處。(以上各項請詳細、工整填寫清楚)報名表不敷使用時,請自行影印
2.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務必填寫正確,外國籍選手報名時須附上護照及居留證影本,以利辦理保險事宜,未填者及未附影本者無法辦理保險,視同放棄權益。
3.比賽當日參賽之選手中午提供便當,素食者請於備註欄位內註明,其餘人員午餐請自行處理。
4.傳真及電子郵件E-mail:Kendoyang@yahoo.com.tw報名者務必以電話再確認收到
  留言時間:2012/1/19 下午 09:53:16      

  邱教官 (chiukuohuei)  邱教官 的e-mail是:chiukuohuei@yahoo.com.tw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邱教官回應
 
休閒潛修居合道
土佐英信流初傳(古流)
師資: 陳瑞昌老師 親自指導練習
時間:3/20~3/22日(三天二夜)
地點:鹿鼎莊(鹿谷鄉凍頂村)
報名:即日起至2/28日止
電話:0955169527 邱國徽
名額:約10名
費用:10000
概約行程:
3/20:1200~1400熟識環境、休息入住
1400~1730練習居合道
1800晚餐
1930~2130練習居合道
2200就寢
3/21:0630起床 0700早餐
0800~1130練習居合道
1200午餐、休息
1400~1730練習居合道
1800晚餐
1930~2130練習居合道
2200就寢
3/22:0630起床 0700早餐
0800~1130練習居合道
1200午餐、復歸
※請自備道服、居合刀;攜帶盥洗用具
住宿原則二人一房如需一人一房請加費
(鹿鼎莊可上網查詢)
  留言時間:2012/1/17 下午 10:20:41      

  kevin (onekevin)  kevin 的e-mail是:onekevin@sinamail.com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kevin回應
 
台灣省體育劍道協會寒假集訓招生簡章

一、 主 旨:響應政府推廣全民運動,加強劍道技術之訓練,盼青少年能鍛練強健體

魄,並培養團體合作的精神,本會將舉辦寒假劍道訓練營。

二、 時 間: 中華民國101年1月28日(星期六)下午2:00報到

101年2月5日(星期日)下午16:00結業共九日。

三、 報到地點:亞太創意技術學院

(苗栗縣頭份鎮珊湖里學府路110號)

四、 寒訓費用 : 陸仟捌佰元正 (含食宿及平安保險)

五、 報名辦法 : 即日起~通訊報名:高雄市前鎮區崗山南街342巷21號

email:dream_baby0121@yahoo.com.tw

行動電話:0960-243-456

傳真電話:(07)-7117405

六、 自備用品:健保卡、換洗衣物、睡袋或棉被、枕頭、盥洗用具、塑膠拖鞋、運動鞋及運動服兩套、禦寒夾克一件、竹劍、道服、護套、水杯或水壺、環保筷及湯匙

七、 教練陣容:教士八段劉家安、教士七段岳建中、鍊士七段游博文、劍道五段許銘海

劍道助教:劍道四段邱驛媗、劍道四段劉怡婷、劍道二段古佩玄

八、 如有未盡事宜或建議,請來電:0960-243456 劉家安
  留言時間:2011/12/28 下午 10:31:37      

  南劍協 (peter541122)  南劍協 的e-mail是:tcc.peter1@msa.hinet.net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南劍協回應
 
我們親愛的林輝虎老師已於12月21日晚9:20分辭世,劍道界又損失一位老當益壯的老師
  留言時間:2011/12/26 上午 10:57:52      

  碩甫[高] (0624)  碩甫[高] 的e-mail是:wen0624g@yahoo.com.tw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碩甫[高]回應
 
一O一年中壢市第一屆市長盃劍道錦標賽

一、宗 旨:提倡宣導劍道運動風氣,倍增劍道運動人口,由劍道的特性養成重視禮節,嚴守信義,鍛鍊強健體魄。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劍道協會、中華民國劍道促進協會、台灣省劍道協會⋯⋯ 桃園縣政府、桃園縣議會
三、主辦單位:中壢市公所 、中壢市民代表會
四、承辦單位:中壢市體育會
五、執行單位:中壢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
六、協辨單位:中壢高中、 中原大學
七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4 日(星期日)上午八時三十分 開始。 八、比賽地點:國立中壢高中自強館(桃園縣中壢市三光路115號)
九、比賽項目:團體得分賽、團體過關賽、個人賽
團體得分賽:
1. 社會男子組
2. 女子團體組 〈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〉如隊數足夠將另行分組
3. 學生男子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、博士學生)如隊數足
夠將另行分組。
4.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(五、六年級)
5.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(四年級(含)以下)
6. 國小女生組〈如隊數足夠將另行分組〉

團體過關賽:
1. 社會男子組
2. 女子團體組〈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〉如隊數足夠將另行分組
3. 學生男子組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、博士學生)如隊數足
夠將另行分組。
4. 國小高年級男子組(五、六年級)
5. 國小低年級男子組(四年級(含)以下)
6. 國小女生組〈如隊數足夠將另行分組〉
個 人 賽:
1. 社會男子個人賽
2.女子組個人賽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)如人數足夠另行
分組。
3. 學生男子個人賽(各縣市之各級國中、高中、大學、研究所學生)如人數足夠
將另行分組。
4. 國小高年級男子個人賽(五、六年級)
5. 國小低年級男子個人賽(四年級(含)以下)
6. 國小女子個人賽 〈如人數足夠將另行分組 〉
十、參加資格:
1.團體賽:
a、自由組隊報名參加。
b、每人只限參加一組為限,若跨組以先出場之組別判定之。
2.個人賽:
a、自由參加。
b、學生組之運動員出場時,必須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之證明文件以備檢查,當
場未能提出證件者,不准出場比賽。
十一、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劍道協會公佈之最新比賽規則。
十二、參加規則: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如重複報名,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依比賽隊伍隊數及人數,決定比賽賽制於領隊會議時公佈
之。
〈1〉團體得分賽:
1.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。
2.每場次出賽人數三人,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。每場賽前十分鐘提出場名單(得隨場變更),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。
勝負:a、計時三分鐘勝負二次賽。每隊勝負人數相等以勝負次數判定之;倘平手
時,則以代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賽。
b、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:如三隊
以上相等,以該循環全賽程之勝負人數多者為勝;倘相等時,則以代
表賽不計時勝負一次。
〈2〉團體過關賽:
1.每隊註冊選手五名以內。
2.每場次出賽人數三人,出場未達二人時以棄權論。每場賽前十分鐘提出場名單(得隨場變更),未註冊選手不得出賽。
3.勝負:a.計時三分鐘,勝負一次賽。勝者繼續,敗者淘汰,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則以平手論雙方皆淘汰,惟與任一方主將對戰於比賽時間內不分勝負時,則以不計時至分出勝負方得結束比賽,未賽完選手之隊為勝隊。
b.循環賽時,如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;如三隊以上相等時,以未賽完選手之多者為勝;又不能決定時,由該隊主將作不計時勝負一次賽至分勝負為止。
〈3〉個人賽勝負:1.計時三分鐘,勝負二次賽。時間到平手時,則以不計時勝負
一次賽決定之。
十四、竹 劍:劍之長短、重量、以中華民國劍道協會規定為準,如違
規使用,該隊該場比賽以失敗論。
十五、報名辦法:
日 期:自即日起至2月17日(星期五)截止(請以限掛寄達郵戳為憑)。
報名處:桃園縣平鎮市金陵路3段66號
中壢市體育會劍道委員會 吳家斌收 電話:0975-927519
為使選手姓名等資料清晰完整並節省傳真費用,原則上請以e-mail 報名,報名後未收到e-mail回覆請來電確認。 e-mail:zkendo999@gmail.com
報名費:團體組:得分賽每隊1,000元整,過關賽每隊1,000元整,個人賽每人200元整,請於大會現場報到時繳交(內含保險和便當)。大會提供團體組教練便當每隊1名。
十五、抽 籤:訂定於 101 年 2 月 25 日(星期五)於晚上19:00抽籤。
地址:桃園縣平鎮市金陵路2段330號 (北勢國小活動中心)
十六、獎 勵:
1.團體組:每組別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狀,以資鼓勵。
2.個人賽:每組別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牌獎狀,以資鼓勵。

十七、申 訴:
1.比賽之爭議事項,規則上如有明文規定及相同意義之解釋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
終決,不得提出異議。
2.對運動員資格提出抗議者,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3.如在比賽進行中,發現與賽中即時提出,由單位領隊(教練)簽字蓋章並附保
證金伍仟元整,由大會審判委員評審,如抗辯成立,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以沒
收,不得再提出抗議。
十八、附 則:
1.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,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。
2.比賽中如有侮辱裁判者停止該場比賽,情節重大者交由審判委員議處。
3.團體賽應於賽前十分鐘提交大會出場名單,提出後不得更改,如於規定時間內
未克出場者,以棄權論處。
4.開幕式訂於 101 年 3 月 4 日上午 8 時 30 分於比賽場地舉行,各單位請於該日上
午 8 時辦理報到並領取資料。
十九、領隊會議:101 年 3 月 4 日(星期日)早上8時整於比賽場館召開。
二十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正之。更多
  留言時間:2011/12/23 下午 05:11:35      

  敹??mail=taipei.bbc@gmail.com (bbc911)  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敹??mail=taipei.bbc@gmail.com回應
 
臺北市劍道研習大會
2011年12月11日 18:30
臺北市立中正運動中心3樓
(臺北市信義路一段一號三樓)
本次由大安劍道委員會承辦
歡迎大家參加
  留言時間:2011/12/7 上午 02:43:51      

  k (daniel27)  k 的e-mail是:daniel27.tw@yahoo.com.tw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k回應
 
各位好

我在台灣劍道網買了幾本書(匯款了1500元)

但已經快一個月,站長都沒回應

打手機也不開機,打傳真電話也是空號@@

這是怎回事,有人可以幫幫我嗎

  留言時間:2011/11/12 下午 02:42:01      

  憭抒 (cash1249)  憭抒 的e-mail是:cash5315858@yahoo.com.tw     沒有任何回覆 回應憭抒回應
 
各位前輩大家好,小弟想請教有沒有小朋友的二手護具,因我家小朋友今年五歲,想說買二手讓他學,這樣才不惠費用太高 ,謝謝
  留言時間:2011/10/28 下午 04:57:10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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